不做審計詢證函,對報稅有什麼影響?


* 不做審計詢證函可以嗎?
1) 不做,當然不應該;在專業角度建議,必須要做
2) 沒有做詢證函,會計師報告必需出"保留意見"表明沒有做詢證函
3) 如果向銀行借貸、邀請新股東投資人、申請資助,"保留意見"的報告,基本上是不接受
4) 稅局也有機會懷疑銀行相關的資訊的真實性,列入被抽查的機會也有可能大些
5) 當要求重新再做一份完整沒有"保留意見"的核數報告,那時要花的不止金錢重做核數,花的也是時間,甚至失去吸引資金或生意機會
* 詢證函是什麼?
1) 是由審計師,以被審計者的名義向被詢證人發出的,用以獲取被詢證人對於被審計者相關信息或現存狀況的聲明
2) 按照相關準則的要求,詢證函必需由審計師親自寄發,不可由被審計者代為寄發
3) 詢證函是審計師審計工作底稿的重要組成部分
4) 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,所有的銀行帳戶,包括審計期間內銷戶的帳戶都應當進行函證
5) 完整的銀行詢證函一般包括:存款、借款、銷戶情況、委託存款、委託貸款、擔保、承兌匯票、貼現票據、托收票據、
信用證、外匯合約、存托證券及其他重大事項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,所有的銀行帳戶,包括審計期間內銷戶的帳戶都應當進行函證
6) 所以銀行月結單、貸款還款表,雖然已經已有顯示結帳日余額有多少,借款有多少,但并不能顯示全部,這為什麼還要做詢證函的原因之一
* 審計詢證函要收費嗎?
1) 銀行詢證函 / 銀行信,在支付方面,等同開出的支票,只不過支付的金額為銀行手續費,因些要留上銀行開戶時,留給銀行的印鑑
2) 銀行會收取客戶手續費港元600-1200元之間,費用多少則視乎你所使用的是那一間銀行
3) 每一間銀行都需要申請詢證函,如果公司在兩間不同的銀行開立戶口,就要向兩間銀行分別申請詢證函,並且各自收取銀行手續費
4) 同一家銀行開立多個戶口,通常只會收一次手續費,例如在銀行A開立了儲蓄戶口、支票戶口、多個外幣戶口,銀行都只收一次費用
* 不做審計詢證函,對報稅有什麼影響?
1) 一般不做詢證函,稅局當年理會的機率不大,但有機會引起稅局懷疑
2) 建議盡可能做審計詢證函,香港稅制,先評后核,有懷疑,當年稅局不采取行動,不等于七年內不采取行動
3) 稅務局有懷疑,不會要求重做核數報告,而會不停出信查詢,會花費更多時間和金錢處理
4) 不理會或處理不好令稅局有更多的懷疑,就可能對公司進行稅務調查,任何一間公司,被稅務調查,都是一個致命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