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香港稅法(tax)規定﹐香港公司每年都需要進行報稅。報稅的手續繁複﹐常常造成不必要的罰款。想知道報稅流程?有什麼需要注意?3A 同你逐一分析!
A) 什麼公司需要報稅?
在香港以任何形式經營的公司都需要申報利得稅,包括有限公司、獨資企業及合夥公司 3 種。獨資企業只要在東主的個人報稅表(BIR60)上報稅便可;合夥公司,需要填報BIR52 ; 有限公司,需要填報BIR51。
B) 年終結帳日選擇或評稅基期
* 稅務局會在公司成立後 18 個月發出第一份利得稅報表,新公司申報時間為 3 個月內。通常不能申請延期﹐而報稅時不一定申報公司頭18個月的財 務狀況。只要由法定成立日開始報稅便可,公司可自行決定報稅至首個年尾。
* 最好選擇年終結帳日是3月31日
* 可以更好符合稅務上的課稅年度
* 也方便每年申索免稅額
* 也方便同其它企業合作(特別如果將來有機會同政府機構合作)和向銀行貸款等業務往來
* 評稅基期,指計算收入和支出的期間
* 若結帳日是3月31日,評稅基期會跟隨有關的課稅年度
* 若結帳日不是3月31日,首個評稅年度,就是結帳日所在的年度
-- 假若開業日是2015年6月1日,結帳日是2016年5月31日,那麼,第一個課稅年度是2015/2016,由于在這個課稅年度內沒有結帳日,因此2015/2016不會有評稅
-- 第二個課稅年度是2016/2017,評稅基期是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
-- 選擇這種結帳日,一來復雜,二來浪費了第一個課稅年度的個人免稅額
C) 有限公司的報稅規定
* 公司帳目,須經執業會計師(核數師)審核
* 公司總收入超過200萬元,核數師報告、填妥的公司報稅表和應評稅利潤計算表等有關資料須一并呈交,而公司的核數報告須經公司董事簽署確實
* 因虧損而不用每年報稅,但公司仍須每年核數,并保留足夠業務記錄等等
F) 利得稅稅率
* 自2018/19 起,利得稅稅率如下:
-- 首個低於 HK$2,000,000 的應評稅利潤,稅率為 8.25% (如果有關聯實體公司,只適用于其中一間公司)
-- 超過HK$2,000,000應評稅利潤,稅率為 16.5%
G) 需要注意的事項
報稅要處理的手續很多﹐不小心處理有機會漏報稅或漏報收入而導致不必要的罰款。想避免以上問題發生﹐便要注意以下 4 個事項!
-- 主動申報: 上年度受虧損公司未必能如期收到稅務局的利得稅報稅表﹐日後會按情況除時補發﹐公司要留意通知並於一個月內交回稅務局。如公司該年度有應評稅利潤,即使沒有收到報稅表﹐都要主動作出申報
-- 報稅時間: 新公司注意成立 18 個月後會收到第一份利得稅報表﹐僅記在 3 個月內交回稅務局﹐不可以申請延期
-- 無營運公司仍需申報: 任何公司都需要進行申報﹐如在財政年度內沒有營運,可申請豁免核數。不過﹐公司仍需填報稅表 ﹐表上可填上零代替。零申報公司需符合以下條件﹐沒有任何銀行出入記錄、經營任何業務,以及任何資產、物業等等
-- 先評后核機制:稅務局(ird)甄别合适的报税表作自動评税,再从中拣选个案作评税后的审核及调查 ;所以,并不是收到評稅表,繳交稅款,表示完成交稅,萬事無憂!其實,稅務局(ird)有可能正在進行審核及調查公司報稅資料(首先會看核數報告、應評稅利潤計算表和報稅表填寫是否專業祥盡等資料);如果發現是提交不真確報稅表,其后果相當嚴重;所以,找一間親自核數 (3A 親自核數),不會假手于人的公司,幫手核數和報稅是相當重要
-- 不按時(不正確)填報報稅表:根據法例第 80 (2) 條﹐任何人士如無合理辯解而提交不真確的報稅表,即屬違法,可被罰款 $10,000,及加罰相等於少繳稅款 3 倍的罰款
-- 蓄意逃稅:根據法例第 82 (1) 條﹐任何人蓄意意圖或協助他人逃稅﹐可被判處罰款 HK$50,000 和加徵相等於稅款 3 倍的罰款﹐以及監禁 3 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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